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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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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教人[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2005-2006年度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5-2006年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任务安排
  (一)2005-2006年度选派支教教师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主,支教形式包括离岗全职支教和在岗兼职支教两种。计划选派离岗全职支教教师1010人,其中跨区县安排510人,本区县区域内安排500人(全职支教教师派遣计划附后);选派在岗兼职支教教师不少于2000人,主要通过有组织的学校之间对口合作与交流予以安排。
  (二)全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承担授课任务、参加或指导学科教学研究,支教工作期限为一年。重点安排具有中级职称的城镇教师参加,2005年度选派人选中应有不低于2%的高级职称教师参加全职支教。选派全职支教教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是:
  1.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教学能力、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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