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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审批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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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审批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定价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印发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药品政府定价申报审批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药品政府定价受理范围为通用名称(或正式名称)列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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