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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延吉市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函〔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7-12
【实施日期】 2005-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延吉市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管理的通知
延州政办函〔200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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