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河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精神,确保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环保专项行动要求 (一)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对群众举报后两年内仍未解决、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环境问题,由当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 (二)坚决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对下发的各类文件及导向性政策进行一次清理,检查能否正确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