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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环然[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7-12
【实施日期】 2005-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建设局(建委)、农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以及全省可持续发展大会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财政厅、水利厅和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委、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环保厅、建设厅、农林厅、财政厅、水利厅和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为全面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积累经验。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紧紧围绕“三农”,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治理污染为重点,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工程为抓手,以“农村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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