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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浦上大桥工程闽侯段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299号
【发布日期】 2005-07-12
【实施日期】 2005-07-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闽侯县人民政府: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浦上大桥及接线工程征收土地的请示》(侯政地(2005)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闽侯县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7.3761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4034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相应修改闽侯县及南屿镇、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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