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关于2005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  泉州军分区  
【发文字号】 泉政文[2005]18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3
【实施日期】 2005-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关于2005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泉各部队:

  2005年“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队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走在全省前列这一历史使命,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扎实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现代化建设,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作出新的贡献。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