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沁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沁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和焦作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沁阳市政府及所属有行政执法任务的部门,或依法被授权、委托的执法机构。 第三条 沁阳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本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 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