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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汲取新疆阜康神龙煤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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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3
【实施日期】 2005-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汲取新疆阜康神龙煤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抚宁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
  2005年7月11日2时40分,新疆自治区阜康神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井下有作业人员87人。目前已发现66名遇难者,4人受伤,仍有17人下落不明。该矿由两个乡镇煤矿改制整合为阜康神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为B类矿井,采矿许可证批复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生产许可证批复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该矿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尚未批复,擅自组织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申报,尚未颁发。国家安监总局以安监总调传真第5号通报了该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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