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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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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5〕8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3
【实施日期】 2005-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夏季是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传播流行性出血热、乙型脑炎、痢疾、伤寒等传染病的高峰期。今年6月以来,我市气温高,降雨量大,由积水、人畜粪便、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极易形成“四害”大量孳生的场所,从而导致以上传染病的迅速传播。日前我市及周边地区已有乙脑等疫病发生。为防止乙脑疫病等夏季传染病的蔓延,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05)184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除“四害”防病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预防鼠虫媒传染性疾病的知识
  驻市各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宣传媒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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