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社区服务业是指在政府的倡导、扶持和推动下,以满足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宗旨,以基层街道(镇)、社区为依托,各类社会主体创办,具有公益性、地缘性、福利性、经营性的多元化服务。2002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黄字(2002)14号)下发后,我市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社区服务业开始起步,但发展很不平衡,产业化、社会化程度低,而且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很不健全。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对于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正和社会和谐;对于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创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2005年起到2006年底,社区服务业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有明显扩大,规模和档次有明显提高,手段和方式有明显改善。社区服务业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第二阶段,2007年到2008年底,基本实现从提供物质生活服务向物质生活服务与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转变,从福利服务型向福利服务与市场经营型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政府倡导支持与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相结合转变。 第三阶段,2009年到2010年底,全市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产业结构提升相适应,多种经济并存、社会互助经常、群众参与踊跃、服务手段先进、覆盖范围广泛和服务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社区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首要任务,把满足社区成员普遍而又迫切的需要作为拓展社区服务业的工作重点,促进社区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2.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实行社区服务业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