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宿迁市劳动保障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5年宿迁市劳动保障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 2005年宿迁市劳动保障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办法 为切实做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05年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政府。 二、考核内容 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2005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四全工程”目标责任状,逐项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