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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5]104
【发布日期】 2005-07-13
【实施日期】 2005-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05年7月11日2时40分左右,阜康神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特大安全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分别就抢险救灾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重要批示和指示。这起事故的发生,也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7月12日,我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政发明电(2005)25号),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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