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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综合组《关于举办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4
【实施日期】 200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综合组
《关于举办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综合组《关于举办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司(2005)21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本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综合组《关于举办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教学司(2005)21号
 
 
  为推动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吸引更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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