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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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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93号
【发布日期】 2005-07-14
【实施日期】 200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宜昌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05年7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落实政府环保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污染反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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