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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铁岭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铁政发[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7-14
【实施日期】 200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的意见
(铁政发[2005]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为进一步优化配置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资源,充分合理地利用毕业生人才,为实现富民强市目标和实施“五大战略”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毕业生就业安置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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