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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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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5]93号
【发布日期】 2005-07-14
【实施日期】 200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进入6月份以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直接影响到全市的生产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夏季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同时,危险化学品、露天高温作业等行业、领域正处于事故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平安绍兴、和谐绍兴”的高度,切实重视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应对持续高温的思想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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