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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出借)治安管理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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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4
【实施日期】
200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出借)治安管理的通告
滁政[2005]35号
为加强房屋租赁(含出借,下同)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4)83号)的精神,市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租赁治安管理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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