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办〔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7-14
【实施日期】 200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
芜政办〔200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管局、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物价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意见
 

   为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现就我市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按照“保障自住性购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遏制投机性购房”的原则,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调控政策措施的同时,运用市场经济规律,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重点在保障土地供应、优化市场结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