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7-14
【实施日期】 2005-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7月14日


关于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为适应家庭劳动社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全省家庭服务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全省家庭服务业的发展思路
  家庭服务业具有就业容量大、就业领域宽、用工灵活的特点,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承接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社会就业再就业、调整三次产业比例关系、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也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优化社会服务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家庭服务业在我省逐渐兴起,2004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