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我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5年7月14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规范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的行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