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机构改革意见》已经市政府讨论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机构改革意见 为了推进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神,在借鉴外地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机构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管理方式属地化、管理机制市场化、管理目标长效化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为目标,积极推动市容环卫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的改革创新,完善政府的调控职能,创建运转有序、管养分离、费随事转、市场运作,以属地管理为主体的环卫工作体制,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进程,开创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新局面,努力创建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提升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