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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烟草企业流通体制改革后市县两级政府税收分享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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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烟草企业流通体制改革后市县两级政府税收分享问题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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