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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重点监控企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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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安监管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危险化学品重点监控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有关单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重,工作量大。为了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局决定筛选一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省局确定,将西安热电化工股份公司等25户剧毒化学品和氮肥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见附件)。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抓好上述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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