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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05〕57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焦政办〔2005〕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 2005年,我市预计接收各类大中专毕业生4700人,其中师范类毕业生1900人,非师范类毕业生2800人。为认真做好我市2005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毕业生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
  (一)坚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方向。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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