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建立新形势下的新闻发布机制,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建立建全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 ( 2004 ) 48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第13届35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使政府的新闻发布遵循和体现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要求,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密切联系;使政府的重要信息传递更加准确、系统、及时、有效,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和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需要,为实现我市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 (一)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3人担任,其中市政府秘书长为市政府首席新闻发言人。市政府首席发言人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共同负责市政府的新闻发布。 (二)逐步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第一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