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松香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松香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松香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五日

宜春市松香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的不断增长,我市林产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在松脂采集工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有的问题已相当严重,主要是:违反采脂技术规程进行掠夺性采脂现象十分普遍,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个别县(市、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明令关闭企业仍在继续从事非法加工生产;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企业逃漏税收情况十分普遍,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等等,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必将对我市生态环境和林业产业发展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森林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省林业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林产工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赣林工字[2003]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