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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关于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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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办发[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关于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5]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市邮政局《关于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央2005年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邮政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服务网(站)建设,积极拓展以农资、日用品为主的服务连锁配送业务,直接为“三农”服务,有利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深受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各级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农业、物价、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认识,落实帮扶措施,为邮政服务网(站)建设和连锁配送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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