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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05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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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汕头海关公告2005年第28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05年第28号


  为促进汕头关区外向型经济发展,贯彻落实我关今年推出的“5+5”项业务改革新举措,并为我关参与“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做好准备,我关决定自2005年7月18日起在关区内的榕城海关、潮州海关、汕头海关驻港口办事处开展“多点报关、口岸验放”试点工作,现就操作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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