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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两碱以外其他工业用盐价格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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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价格字〔2005〕138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两碱以外其他工业用盐价格的批复的通知


中盐黑龙江省盐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我省工业盐中准供应价格的请示》(中盐黑财[2005]16号)收悉。鉴于国内原盐出厂价格提高较多,为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防止出现价格混乱,同意调整我省两碱以外其他工业用盐中准供应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两碱以外其他工业用盐中准供应价格由原来每吨600元,调整到每吨700元。各盐业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在中准供应价格基础上按上浮10%,下浮不限的原则确定具体价格。具体价格确定后再按不同价区顺加地区差价(详见附表),非铁路沿线市县每吨另加50元中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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