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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97号
【发布日期】 2005-07-16
【实施日期】 2005-07-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五年七月十六日

淮南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4]3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5]30号)精神,组建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组织产生损害调查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等职能。
  2.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职能。
  3.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能。
  4.原市商务局的职能。
  (二)增加的职能
  反倾销、反补贴等与保障对外公平贸易相关的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1.将原对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核准职能由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加强内外贸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主要职能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性商务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负责全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和商贸行业的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全市商贸企业改革。
  (三)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研究拟定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应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负责成品油市场、畜禽屠宰、加工冷藏业、拍卖、租赁、典当、旧货流通、旧机动车交易、民爆器材等特殊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制订全市餐饮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负责餐饮、住宿、理发、沐浴、洗染、照像、家政等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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