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五年七月十六日 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厅[2004]3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5]30号)精神,设置淮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继续履行的职能 承担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 (二)划入的职能 1.划入市卫生局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能。 2.划入市公安局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 (三)新增加的职能 1.增加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能。 2.增加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职能。 3.增加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和注册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能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是: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会议以及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