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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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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仁府办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07-18
【实施日期】 2005-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仁怀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仁怀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仁怀市境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市建设局协助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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