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业发展“连续倍增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增强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工业发展连续倍增计划。现将《保山市工业发展连续倍增计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保山市工业发展连续倍增计划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 “工业立市”战略的重大决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保山市工业发展“连续倍增计划”(以下简称“连续倍增计划”)。即从2005年起到2010年“十一五”结束6年时间内,分2005年到2007年和2008年到2010年两个时段,每个时段各3年。第一个时段以2004年为基数,到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缴税金翻一番,利润翻两番的目标。第二个时段以2007年为基数,到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缴税金、实现利润再翻一番的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连续倍增计划”是促进全市工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实施“连续倍增计划”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几年来,全国、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已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由此拉动经济步入快速增长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对上游能源和原材料越来越旺盛的需求。我市工业发展水平总体上还处于低级阶段,工业总量小,投入严重不足,增长速度多年居于全省后位。通过实施“工业连续倍增计划”,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努力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是实现工业强市目标、确保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 (二)实施“工业连续倍增计划”的工业基础和发展环境 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工业立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决策以来,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工业经济发展的措施,各部门积极配合,齐心合力抓工业的氛围逐步形成。出台了《保山市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工业发展思路和指导性目标,确定了五大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