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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力保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8
【实施日期】 2005-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力保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市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的管理,提高全市供电服务水平,确保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特制定我市电力保障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在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保障电力供应中所承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督查,促使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提高效率,协助和督促电力企业及主要用电单位在发电、输变电、供电、用电和节电全过程中落实保障正常供电的各项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平稳供电,确保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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