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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外贸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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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07-18
【实施日期】 2005-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外贸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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