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局、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种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林业水利局,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建设种业大省推进种子工程建设要求和《杭州市发展都市农业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杭州市种子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局、杭州市林业水利局、杭州市财政局 2005年7月18日 杭州市种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开展种子工程建设,对于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加快都市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规范种子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与管理,发挥优良品种在推进产业进步中的核心作用,按照省政府关于建设种业大省和推进种子工程的工作要求,根据杭州市发展都市农业的总体部署和种子工程建设的特点与性质,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