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嘉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造“嘉兴无欠薪”城市品牌活动。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的此项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打造“嘉兴无欠薪”城市品牌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增强执政能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建设“平安嘉善”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推进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2005年底前基本实现如下工作目标:县内所有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下同),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发生举报或投诉用人单位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