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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07-18
【实施日期】 2005-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县政府决定建设新县人民政府公众网。新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网址:www.hnxx.gov.cn)是新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代表着新县在互联网上的形象,是国内外公众了解新县的重要窗口。做好县政府公众网站建设和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服务企业。为丰富网上资源,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实现电子信息的市场价值,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共同参与,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为保证网站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主要任务
  (一)宣传国家、省、市、县各级相关政策法规;
  (二)通报县、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情况;
  (三)报道全县重要新闻、重大事项;
  (四)宣传报道新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各界动态;
  (五)发布我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六)方便群众、服务社会;
  (七)提供政府与社会互动平台;
  (八)发布其它相关信息。
  二、新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的主要作用
  (一)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所有文件、事项(除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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