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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信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8
【实施日期】 2005-07-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信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威信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威信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门户网站是县政府信息服务的枢纽,主要是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向社会发布信息提供服务。
  第四条 县政府各部门建设的网站,其信息由县政府各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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