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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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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开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郊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24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森林防火是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公益性事业。近年来,随着我市高标准平原绿化工作的不断推进和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速生丰产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相继实施,大面积片林在我市的森林资源中己占相当大的比例,特别是国有林场防护林带、退耕还林工程和非公有制大户造林面积逐年扩大,植被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工作亟待加强。我市属平原农区,由于大多数林木与农作物交叉连片种植,且平原农区人为活动较多,因机械耕作,人为用火,焚烧秸秆烧毁林木、林带、片林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在春季干旱多风时节、清明节前后以及“三夏”、“三秋”季节,道路、沟边、村旁和田埂地头堆积有大量的秸秆、杂草,存在着极大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因焚烧秸秆烧毁树木的案件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市护林防火基层组织机构还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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