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太原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5〕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太原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太原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省有关部门有关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通过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重点商品、重点媒介、重点地区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和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营造规范有序、和谐健康、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 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 政(副市长) 副组长: 吴国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安龙柱(市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 王拴成(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戴来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