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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区(县)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事转企”后固定资产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区(县)市容环卫市场化改革“事转企”后固定资产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方案》(沪府(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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