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府办[2005]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 南宁市电子政务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宁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促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保证我市电子政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接入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