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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厅关于核定丰城新城区至梅林互通收费站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批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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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5]753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厅关于核定丰城新城区至梅林互通收费站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05]753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
你市转报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定新梅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请示》的函(宜府文[2005]3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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