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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违法店外餐饮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齐政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违法店外餐饮的通告
齐政发[2005]33号


为塑造“魅力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文明、整洁、健康、规范的经营秩序,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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