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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推广节能建筑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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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办发[2005]124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推广节能建筑文件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滇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相关工作,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m5]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体现,是改善建筑功能,节约能源,保护耕地,抗震减灾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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