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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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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九日
 

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使用管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程序,有效筹措城市建设资金,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黄石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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