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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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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十九日
黄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使用管理,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审批程序,有效筹措城市建设资金,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黄石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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