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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军分区关于批转〈新乡市2005年双拥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发(2005)5号)精神,切实做好2005年度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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