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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公共广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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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发〔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公共广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城市公共广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泸州市城市公共广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广场管理,维护公共广场正常秩序,保持城市公共广场环境整洁及市政公用设施完好,为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休憩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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